灵魂的宗教和文化意义

来源: 四川忆生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05-09  点击:272  属于:習俗常識

       灵魂不仅是一种宗教现象,也是一种十分复杂而又古老的文化现象。说它是宗教现象是因为,现在世界上的各种宗教,诸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都有类似的思想或观念。基督教就相信死后复活,《约翰福音》第五章说:“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同时,基督教也相信永生。佛教虽然强调生老病死的‘苦’,但也相信通过行善、积德和修炼,可以解除这种苦;佛教也相信轮回,相信地狱。而伊斯兰教则认为灵魂是安拉创造的,能离开肉体独立生存的“稀薄细微的物体”它附着于肉体,人便有了生命,离开人体,人便入睡或死亡,它永存不朽。这些现象说明,宗教中存在着类似我们今天所说的灵魂信仰。同时,灵魂也是一种复杂而又古老的文化现象。说它复杂,是因为不同民族和地区的人们对于灵魂的解释存在着差异,关于灵魂的由来、去向,它的存在,它与人、神、动物、植物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没有一个标准明确的答案。而说它古老,则是因为在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之前,有关灵魂的信仰,便在人类的一些文化形态中 得到了表达。这种表达在丧葬习俗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和直观,它表明有关灵魂以及灵魂信仰与丧葬习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知道,人有灵魂是从原始人开始直到今天一部分现代人依然相信的观念。原始人认为,人是由肉体的形态和非肉体的形态所组成。肉体的部分人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而非肉体的部分,人们看不见,但可以感受得到它的存在。而且从本质上来看,非肉体的部分比肉体部分更为重要。因为后者只有依赖前者才拥有生命,才能活着。古人将之推而广之普及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植物之上,认为它们与人类一样存在着肉体与非肉体的形态,同样由后者决定前者的生命。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将这种所有的动植物及人类普遍存在的灵肉可以分离的信仰,称为“万物有灵论”。马倡仪先生认为,“灵魂信仰是人对于自身以及周围世界的一种错误认识和幼稚经验的产物。”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灵魂观念以及灵魂信仰,是古人在低下的生产力以及对世界、对自我认识非常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生命的想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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